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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容不成,差点惨遭“毁容”。日前,市民吴先生来到市消保委东城分会,反映了这样一件郁闷事:他在一家美容美发店美容后,皮肤过敏,长出了许多红色疹子。
日前,市民吴先生到市区某美容美发店理发,由于当时理发客人较多,店员便建议吴先生先去做个面部美容。反正等也是等,吴先生便采纳了店员的建议,并办理了一张2000元的美容卡。然而,第二天,吴先生却发现脸上长出了一些红疹,他怀疑是美容导致的皮肤过敏,于是找到店里讨要说法。虽然店方认为简单的面部美容不可能造成皮肤过敏,但店方还是陪同吴先生到医院走了一遭。经检查,确认为皮肤过敏。
见此结果,吴先生立刻提出索赔要求,然而协商后,双方因赔偿金额分歧较大,未能达成一致协议,最终闹到了市消保委东城分会。吴先生声称,就医时医生告诉他这些红疹消去后,面部会留下疤痕,很难消除,为此他很是苦恼。此后他专门前往其他美容院咨询,所幸找到一家能够消除红疹疤痕的美容院,但对方表示要消疤痕必须得做几个月的脸部特殊美容,且美容的费用不菲。因此,吴先生要求美发店承担这笔费用,但遭到拒绝。
经消保委多番开导,双方都做出让步。美容美发店全额退还吴先生办美容卡的2000元钱,并一次性补偿其5000元钱。
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:到美容院做美容,应坚持先做皮试,即先用少量样品在手上或耳后涂抹,24小时后未出现过敏反应才可使用其美容用品。同时,消保委也提醒各美容院,为顾客做美容,首次使用某品牌美容用品时,应主动为消费者做皮试,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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